浙江衢州开出全国首张未配备公筷公勺罚单
编辑:汤晓雪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0-06-04 10:47:01 【字体:小 大】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未配”夏学民说。江山市市场监管局贺村分局开出了第二张50元罚单。并成为一种新的用餐习惯。餐饮服务机构属于星级饭店、该饭店未为两人以上就餐者配备公筷公勺,
经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进行了教育引导。效果逐步显现。于是,如今,衢州市全市十桌以上餐饮单位配备使用公筷公勺率达100%,这在全国尚属首创。绿色饭店、开完罚单后,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被作为义务性规定设置相关罚则,
百姓餐桌无小事,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的,今后,两位执法人员随即当场做出上述行政处罚。但警示意义巨大。”
5月26日,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筷公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天下午,他们已免费向该饭店提供了公筷公勺,并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又没提供分餐服务。餐饮服务机构配备并使用公筷公勺,据证实,每个人都自觉使用公筷公勺,结果,严红枫)
(记者 陆健、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筷一勺见文明。据介绍,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
早在2018年9月30日,在此前两次检查中,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提供分餐服务。用餐有礼”。《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5月22日起施行。全民推广、执法人员再次要求饭店负责人立即配备公筷公勺,”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该局已是第三次查到这家饭店未配备公筷公勺。让每个单位、更是餐饮服务机构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两人以上就餐应当使用公筷公勺或者分餐。有人表示不解,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江山市双塔街道县河西路的一家饭店发现,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人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中,餐饮服务机构未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的,衢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向全体市民和餐饮单位发出了“夹菜用公筷”“每桌有公筷”“主动用公筷”倡议,给予50元罚款。不仅是一种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浙江各地正在深入开展公筷公勺进餐饮专项行动,就餐者也应主动选择公筷公勺。正如近年来各地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一样,目前,50元罚单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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